为进一步提高我院研究生招生选拔质量,不断促进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以下简称《招生管理规定》)、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山东省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21〕35号)和《临沂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工作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一)教育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复试工作的组织、管理及监督,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研究制定本学院的复试、调剂工作实施细则、确定专业复试工作组成员名单以及复试中的其它相关事宜;监督和检查专业复试工作组工作,审查专业拟录取名单并签署意见。
(二)教育学院专业复试工作组
教育学院按照复试学科专业方向,成立专业复试工作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复试工作组由责任心强、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作风过硬的优秀教师组成。根据专业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确定复试内容、试题、评分标准,并具体组织实施。认真审查考生证件,确认考生身份,严禁考生替考等现象发生;安排2名人员负责现场记录、考生成绩登录统计、全程全覆盖清晰录音录像等工作;做好复试成绩评定,写出复试评语,根据招生计划提出拟录取名单报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二、工作要求
(一)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二)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四)坚持客观评价。量化业务课考核成绩、综合素质考核。
(五)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六)学院按照学校要求做好复试疫情防控方案。
三、复试
(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
1.复试成绩要求
考生须符合硕士研究生招生条件要求,教育学院教育硕士(小学教育)复试资格线为345分,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规定的2021年A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复试分数线:总分220;单科30(满分100)、50(满分150)。
2.复试比例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为120%。
(二)复试资格审核
学院安排2名工作人员,按照上级和学校复试方案规定要求,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组织对考生在复试平台提交的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审查过程中须做到“谁审查谁签字,责任到人”。对复试资格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安排复试。
1.复试资格审查
考生须于2021年3月28日10:00前在复试系统上传下列材料电子版,并同时通过邮箱发送到jyxy@lyu.edu.cn邮箱上述材料电子版:
(1)应届生:需在复试系统上传并在复试时随时出具以下证件:①准考证;②身份证;③提供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④《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成人高考应届本科生还应出具应届生证明。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还应出具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成绩单、自考证或其它材料;⑤临沂大学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临沂大学研究生处或教育学院网站下载并填写盖章);⑥加分申请及相关证明。
(2)往届生:需在复试系统上传并在复试时随时出具以下证件:①准考证;②身份证;③本科(或专科)毕业证书;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退役大学生士兵身份报考的还须提供《退出现役证》和《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入伍前学历证明等相关材料;⑤临沂大学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临沂大学研究生处或教育学院网站下载并填写盖章);⑥加分申请及相关证明。
(3)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的考生:需在复试系统上传并在复试时随时出具以下证件:①准考证;②身份证;③本科毕业证书;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⑥临沂大学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临沂大学研究生处或教育学院网站下载并填写盖章);⑦加分申请及相关证明。
(4)考生资格审查后,由审查人和学院专业复试工作组负责人存档。如考生提供虚假材料,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复试及录取资格。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根据教育部和我校当年招生简章的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复查后,由复查人和专业复试工作组负责人在复查登记表上共同签字确认后存档。
2.加分资格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考生及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5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符合国家上述加分政策考生,须于2021年3月28日10:00前(以提交时间为准)在复试系统提交加分申请及相关证明(与前面复试资格审查材料一起提交),学院根据教育部下发的加分文件审核考生身份和加分项目,经核对无误后方可加上对应的分数,逾期学院将不予受理。
(三)复试方式与内容
专业复试方式均采用中国移动云考场平台面试系统进行网络远程复试(钉钉群作为备用系统),复试总成绩100分,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素质(40分)、综合素质(30分)、外语水平测试三部分(30分),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着力加强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的考核,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题型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提前命制试题题库(题库数量不少于复试人数),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每位考生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复试工作组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当场给出成绩和评语;面试方式、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统一。
复试须全程录音录像,音像材料由专业复试工作组组长签字,学院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后,第一时间交至研究生处,经研究生处处长、纪检监察人员签字密封后保存于学校保密室备查,存放时间不得少于一年。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要交研究生处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1.专业素质考核
专业素质考核内容主要包括:①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②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③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④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⑤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考核
综合素质考核内容主要包括: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该内容审核由学院党委负责,主要通过与考生面谈、审查档案材料、单位鉴定意见等方式完成(人事档案审查或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必须在发放录取通知书之前完成),认真考核考生的现实表现,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特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最终考核结果以合格、不合格计;②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方面的情况;③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④人文素养;⑤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对专业学位考生的复试,侧重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设计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时注重对考生志趣、特长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考查。
3.外语水平测试
主要考察考生专业外语水平、运用外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听说交流的能力及初试英语水平的真实性,对复试英语成绩与初试英语成绩差距较大的考生将进行严格审查,属于作弊的考生取消其复试及录取资格。
4.同等学力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教育研究方法》《教育学原理》。每门课程满分100分,每门课程考试时间为60分钟,由学院负责组织加试科目的命题、考务和评卷。命题按临沂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教育研究方法》《教育学原理》大纲要求来组织。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四)复试具体安排
1.复试时间
教育硕士(小学教育)复试时间:2021年3月30日-3月31日:8:30-18:00。
考生须于2021年3月29日16:00前登录临沂大学教育学院网站主页查看公布的复试分组名单及时间安排。确定了复试日期的考生于当天8:00登录临沂大学教育学院网站主页查看当天复试的顺序。
因环境、条件所限网络复试确有困难的考生,应在复试开始前5天(2021年3月25日17:00前)向教育学院邮箱jyxy@lyu.edu.cn提交情况说明材料,经审核真实无误后,学校将协助考生解决困难。
1.考生一般需要双机位模式参加复试,即需要两部带摄像头的设备,手机或电脑均可。一台设备从正面拍摄,另一台设备从考生侧后方拍摄。
2.网络良好,能满足复试要求。
3.独立的复试房间,灯光明亮,安静,不逆光。
2.复试流程
①系统测试。考生2021年3月27日进入临沂大学教育学院中国移动云考场平台(测试系统详见学院网站)和备用钉钉平台进行系统测试。。
②资格审核。考生于2021年3月28日10:00前在复试系统提交相关材料。加分证明材料审查不通过者,不予加分。资格审查不通过者,不予进行复试。
③系统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
④候考。进入临沂大学教育学院中国移动云考场平台候考(钉钉平台作为备用系统)。
⑤进入面试。进入中国移动云考场平台进行面试(钉钉平台作为备用系统)。
⑥同等学力考生于2021年3月30日19:00-21:00进行《教育研究方法》《教育学原理》课程加试在线考试。
(五)复试成绩确定
1.复试成绩由每位复试工作组成员独立给出分数,取算数平均值得出。
2.复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检结果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
4.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为复试不合格。
5.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其中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的视为复试不合格。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1.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学院党委负责本学院所有考生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考核,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心理素质考核结果以合格、不合格计。
2.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等方面。采取查询《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认真核查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采取审查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档案材料、单位鉴定意见;和考生面谈和心理测试等方式,全面严格进行考生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人事档案审查或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必须在发放录取通知书之前完成)。
3.考生要在复试系统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学校决定不予以录取。学院考核时应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七)体检
新生入学后统一安排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规定执行。对于不参加学校统一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四、调剂
(一)基本要求
调剂生要符合教育部及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调剂工作要求。调剂考生的调出和调入专业均需“双过线”,即:考生的分数均需达到一志愿报考专业和拟调入我校专业所在学科国家2021年A类地区研究生复试的基本要求。申请调剂的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确保选出优质调剂生源参加我校复试。
(二)调剂程序
调剂考生要在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填报调剂信息。我校调剂系统开放、关闭的时间将提前在研究生处网站向社会公开。招生学院审查调剂资格后,将在调剂系统发放复试通知。调剂考生必须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内做好相关的调剂操作。调剂考生要在发放录取通知后的4小时内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点击确认录取信息。逾期则认为考生个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承担。
五、录取
(一)总成绩核算方式
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初试成绩总分、复试成绩计算出考生的入学考试加权总成绩。
考生的入学考试加权总成绩具体计算公式:
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初试总成绩+加分)×0.2×60%+复试总成绩×40%。
(二)总成绩排名方式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对考生进行排序。调剂考生需和一志愿考生分开排序,先录取一志愿上线考生,调剂考生按照剩余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确定最终排名。
(三)拟录取名单确定方式
学院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名情况,按照2021年专业招生计划初步确定拟录取名单,经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四)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①复试成绩不合格者;②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合格者;③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素质考核不合格者;④体检不合格者;⑤应届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位学历证书;⑥因违反国家、省和临沂大学有关规定,需取消录取资格者;⑦任何阶段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违纪作弊或隐瞒重要信息或者弄虚作假者。
(五)学校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所有拟录取考生发送录取通知,学院在发送录取通知后逐一落实并征求考生意见,所有考生必须在录取通知发送后的4小时内接收并回复,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放弃录取资格名额,由学校从参加同一批次复试且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按录取总成绩排名递补拟录取。
六、疫情防控
根据《关于临沂大学2021年春季学期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临大防控字〔2021〕3号)、《临沂大学2021年春季学期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方案》(临大防控字〔2021〕4号)等文件要求,对复试工作人员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和技能培训,做好复试期间疫情防控准备。
1.建立防控机制。各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学院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明确工作职责和责任人,并组织开展培训、演练。
2.做好复试人员排查。摸清复试人员底数,复试现场所有人员接受体温检测。
3.设置隔离观察场所。学院设置相对独立的观察场所,对发热复试人员安排专门区域进行专人管理,避免交叉感染。
4.保障物资储备。学院需根据疫情防控所需,准备足量的个人防护用品(如口罩、洗手液)、额温枪、消毒剂(如医用酒精等)、肥皂或洗手液等。
5.加强通风换气。保持会议室、复试房间、过道通风换气,必要情况下做消毒处理。
6.做好物体清洁消毒。保持复试场所的环境整洁卫生,对门把手、座椅扶手等高频接触的物品和部位进行消毒,卫生间保持空气流通,洗手池无污垢,便池无粪便污物积累。
7.加强个人防护。复试现场所有人员均应佩戴口罩。对复试人员进行体温、症状监测。不得有高声喧哗、随地吐痰、吸烟等不文明行为。
8.减少人员聚集。复试场所严格控制无关人员进入。复试教师就坐需保持1.5米以上距离。复试期间开窗或开门通风。
七、相关工作制度
(一)责任追究制度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完善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实行招生考试责任追究制度,对责任不落实和工作不到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同时对相关领导进行问责。
(二)监督制度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派人巡视复试现场,进行复试各个环节的督查,对复试现场进行全程巡视,加强监管。
监督电话:0539-7258511
监督邮箱:jyxy@lyu.edu.cn
(三)信息公开制度
教育学院在学院网站及时公布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复试名单等信息。
1.复试名单公布
学院确定复试名单后在学院网站公布,公布信息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复试专业名称、复试时间安排等。
2拟录取名单公示
学院将拟录取名单报学校批准后将在研究生处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信息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拟录取专业名称等。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0539-7258512
(四)复议制度
考生对复试结果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形式在复试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学院或学校纪委监察处提出实名申诉或举报,对申诉或举报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按程序组织进行复议,并将复议结果向考生公布。
(五)回避和保密制度
凡与参加复试考生有直系亲属关系或利益相关的人员,不得参与复试有关的工作;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都应认真、严格地执行学校有关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各项保密规定。
(六)突发事件参照《临沂大学研究生招生突发偶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执行。
临沂大学教育学院
2021年3月24日